本报告是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学校2023-202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一、概述
本学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信息主动公开,促进信息公开与学校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最大限度保障广大教职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健全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始终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盘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会议,安排部署近期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责成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做到了逐条划分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建立了党政领导统筹负责、职能部门各尽其职、相关部门自主推进、师生员工广泛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确保“领导、部门、人员”三到位,有效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重点领域公开,建立常态化公开机制
学校继续细化和深化涉及师生切身利益或社会普遍关注的已有信息公开内容,重点推进招生工作、财务管理、师资管理、教学科研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例如,通过学校官方首页、校内办公自动化网站、各二级单位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信息平台,基本实现了包括教育收费、人员招聘、干部选聘等信息公开;进一步对招生网站进行了丰富和完善建设,凡是与招生相关且必须公开的信息一律在网站发布,满足了广大考生的信息需求,接受了社会的监督;科研部门及时公布各类科研项目申报及个人科研项目进展情况,方便教职工查阅和监督;人事部门及时公布新进员工和校内岗位调整情况;除涉密项目外,学校所有项目的招标采购信息需求、安排与结果,均在校园网首页上予以发布。
(三)丰富公开途径,多措并举提升公开水平
为了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和常态化,学校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工作形式,丰富信息公开途径。一是通过移动办公OA系统,及时向全校教职工发布相关信息。二是进一步细化并定期更新学校信息公开目录,在校园网首页及办公系统内进行公开。三是完善优化信息公开网站,通过网站集中发布需公开的文件、通知、公示等内容,方便师生及时查询与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四是充分利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各部门、各系(部)网站、公开栏、简报等载体,定期公布信息公开内容,方便群众查询监督。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学校网站、信息公开网、教代会、学代会、办公自动化系统、宣传栏、微博、微信、报刊等多种媒介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整体情况
2023-2024学年度,学校通过官方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内容涵盖学校基本情况、招生考试、财务资产管理、干部人事管理、教学管理、学生工作、后勤保障、安全工作及各项规章制度等信息。通过学校门户网及相关职能部门网站主动发布信息319条;通过省、市主流媒体发布学校信息117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66条,平均每条信息阅读量约4847人次。
(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公开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学校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结合实际,对《清单》所列信息的公开情况进行了逐条说明。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及特色做法
1.招生信息
公开情况:
(1)及时发布招生政策:本校迅速且准确地对外公布了《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及《2024年单独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等重要文件。在宣传资料方面,精心发布了《2024年单独招生专业介绍》和《2024年报考指南》,并且这些信息在学校招生工作网站、信息公开网和微信公众号官网上实现了同步发布。《2024年招生章程》和《2024年高中起点分省份专业招生计划》于5月末月末予以公布,同样在上述提到的平台进行了发布。
(2)公布录取信息及申诉渠道:考生能够通过学校招生工作网站以及辽宁考试之窗网站查询个人的录取信息。学校专门设立了录取查询电话,为考生提供电话查询的便利,招生手机网站也具备查询功能。学校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监督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于2024年7月前在招生网站及信息公开网进行了公开;截至当下,尚未收到关于新生复查的举报。
特色举措:在本学年度,学校对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致力于全方位、精准无误、及时有效地公布招生信息,并印制相关资料,向社会各界以及广大考生家长进行公开。
(1)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学校严格依照“十公开”的要求,每年从3月至5月底月底,对单独招生方案、计划、章程、普通招生计划等内容进行公示,切实保障信息的及时性、充分性以及规范性,为社会和考生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服务。
(2)增强信息公开透明度:学校扎实落实“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优化服务、深化改革、以考生为本”的要求,构建并不断完善了以“招生章程公开、招生原则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为核心要点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成立了专门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纪检监察组,对招生录取工作的整个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并且及时公布录取结果以及各专业的分数线。
(3)拓展公开渠道多元性:为了保证社会、家长和考生能够及时、全面地获取招生信息,学校通过校园网“招生工作”栏目、学校微信公众号、招生宣传手册、辽宁招生考试网等多种多样的渠道进行公示,渠道丰富多样,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4)提高提高网络录取安全性:招生的整个流程,涵盖计划申报、核实、报名、志愿填报、投档、阅档、退档、专业分配、录取、计划调整、查询等各个环节,全部在网络平台上完成,实现了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在远程录取期间,学校采取了一系列安全措施,安排专人负责账号密码的管理,进行信息的上传下载操作,并建立了电子档案,以确保信息能够长期妥善保存。
(5)加强数据保护:学校对招生过程中所收集的个人数据实施了严格的保护手段,切实保障考生的信息安全,有效防止数据被泄漏或者被不当使用。
(6)优化报名考生体验:学校持续不断地优化招生信息查询系统,提升系统的易用性和响应速度,保证考生和家长能够迅速、便捷地获取到所需的信息。
2.财务信息
公开情况:本年度,财务处通过政府部门网站、学校信息公开平台等渠道,及时更新并主动公开经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决算,预决算信息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对转移支付资金预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并说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等信息内容,主动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特色做法:一是坚持信息公开制度。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财务信息及时公开,尤其是教职工比较关注的问题,如三公经费、收费标准等,公示的内容包括财务相关制度、年度预决算、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监督电话等,保证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知情权。
二是要善于使用新媒体手段,善于用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灵活传递财务相关信息,增强财务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和透明度,明确业务流程,内容简明易懂,贴近师生需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已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2023-2024学年度学校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学校师生及社会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有关信息公开的民主评议工作。2023-2024学年度,学校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征求学校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价和建议。教职工和学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关注度较高,对学校能及时地提供各种学校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网设立了监督投诉专栏,随时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议。目前,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评价较好,未发生举报情况,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3 - 2024学年学年度,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相关制度体系与工作机制的建立,有力地推动了学校各部门、各单位依据规章制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进程,同时也为学校师生和社会更直接、准确地获取学校办学信息提供了有力保障。然而,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的过程中,仍暴露出一些薄弱环节。例如,分类指导培训工作不够扎实,监督考评力度相对薄弱,职能部门所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欠佳,部分信息存在滞后问题等。下一阶段,学校将继续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新形势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入扎实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持续优化工作体系。学校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新形势下的新任务,积极调整相关的规章制度,进一步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持续调整细化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加强对常规性公开信息的规范化管理,对动态更新信息做好跟踪管理,确保信息公开时效性。
(二)强化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学校将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加大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员专题培训,切实将培训和考核有效地结合起来,在巩固现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强化考核培训体系,特别是要加强对新上岗人员的业务指导,编制统一学习材料,不断巩固提升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公开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三)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学校将继续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和工作考核。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信息公开检查考核工作,对各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工作执行情况进行考查,考查结果将纳入年度评先选优指标体系,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有效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
七、学校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朝阳师范学院
2024年10月31日